/ 最新公告 / 職員招聘 /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114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教師甄選簡章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114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教育部於 111 年 5 月 3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14602128A 號令訂定發布「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二、甄選名額與類科
(一)小學
         普通科 1 名兼任組長
         普通科 1 名兼任導師
(二)中學
         英文科 1 名 (兼國際教育組協行)

三、甄選重要日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 年 7 月 31 日 (採隨到隨審)
         簡章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http://tsn.moe.edu.tw) 及 國 立 屏 東 大 學 海
         外 任 教 官 網 (http://teab2.nptu.edu.tw)。採紙本(郵戳為憑)及電子報名,逾期、缺件、未完成兩項報名手續者,恕不受理。
(二)複試通知:屏東大學個別電話及 email 通知。
(三)複試時間:由學校安排 -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視訊面試。
(四)公告錄取:複試結束後 1 日,錄取名單公告於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官網 (http://teab2.nptu.edu.tw)。

四、應徵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 領有本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儲備教師且受補助期間未受聘擔任我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合格有給專任教師。
(三) 有志奉獻海外學校教育,具教育熱忱、教育理念者。
(四) 大學相關領域科系畢業並具國內該類科合格教師證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五) 退休教師、現職為該校校聘教師及自該校離職一年內者,不得報名甄選。
(六) 報名吉隆坡臺灣學校需有 3 年以上之工作經驗且年齡未滿 55 歲(民國 59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
(七) 資格證件(為紙本及電子報名必繳資料,副本文件加註與正本相符後簽章,請全部彩色複印及掃描,依序將下列 1-8 項資料彙成一個 PDF 檔案)
      1. 教師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一)
      2. 中文個人簡歷(如附件二)
      3. 中、英文畢業證書
      4. 該科中、英文合格教師證書
      5. 中、英文良民證
      6. 戶籍謄本
      7. 身分證正反面
      8. 服務證明書(初任教師免付)
      9. 護照(個人照片資料及持照人簽名之頁面)
(八) 試教影片(如報名之學校無須繳交試教影片則省略)。

五、甄選公告
(一) 公告時間:114 年 7 月 31 日止
(二) 公告方式:
      1. 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http://tsn.moe.edu.tw
      2. 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官方網站 http://teab2.nptu.edu.tw
(三) 諮詢服務專線:08-7663800#17004 鍾小姐

六、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截止日期:114 年 7 月 31 日
(二) 報名方式:於截止日前寄送紙本及電子資料,紙本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缺件、未完成兩項報名手續者,恕不受理。
(三)繳交資料:請備齊上列「第四點應徵資格第(七)項資格證件」紙本及電子檔,紙本寄送至國立屏東大學國際事務處海外任教專案辦公室(如附件三),電子檔寄至專案信箱:teab@mail.nptu.edu.tw,聯絡專線:08-7663800#17004 鍾小姐。

七、甄選方式
 (一) 初審
       1. 報名資料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複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2. 複試名單公告於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官網 (http://teab2.nptu.edu.tw) 並個別通知。
 (二) 複試 分兩階段進行:
       1. 教學演示 (含學科專業提問):本項採線上教學演示,試教單元由本簡章公告之教學演示教材自選章節,請教師依甄選科目進行 13-15分鐘教學演示,隨即進行學科專業提問。
       2. 面試:本項以線上方式進行,以 10-15 分鐘為限,包括教育理念、 專業知能、班級經營、教學方法、生涯規劃及海外生活適應、海外教學配合等。
日期:學校安排。
視訊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版本及試教單元:
  小學: 康軒版。一年級上學期國語任選一課,四年級上學期數學任一單元 (兩科目都需試教)
  英文: 三民版。高一上學期任選一個單元。

八、錄取與報到
(一) 複試結束後1 日公告於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官網 (http://teab2.nptu.edu.tw)。
(二) 錄取教師預計於 114 年 8 月 1 日起聘,並須配合學校提前辦理報到作業,無法配合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
         依序遞補。
(三) 錄取與報到須知:
      1. 辦理通訊報到,錄取教師將中英文畢業證書正本及該科中英文合格教師證書正本。快遞至學校辦理報到 (郵戳為憑),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 114 年 8 月 01 日正式起聘。
      3. 學校聯絡資訊 莊主任:+603-51213100#101
          信箱:chongkj@cts.edu.my;admin@cts.edu.my (2 個信箱請全部寄送)。
          傳真:603-51213108
          校址:No.1, Persiaran Sungai Selangor, Bukit Rimau, Seksyen 32,40460 Shah Alam, Selangor. MALAYSIA.

九、聘約與福利
(一)聘期:114.08.01-115.07.31
(二)教育部補助項目
       ※詳見「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114學年海外臺校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之附件四)
     1. 薪資:包括月薪、年終工作獎金及考績獎金
         a. 月薪(包括本俸及專業加給)比照教師待遇條例所定基準發給,並得採計教師之代理年資提敘薪級
         b. 年終工作獎金比照行政院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發給
         c. 考績獎金比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發給
    2. 新南向生活津貼:吉隆坡每月 22,000 元臺幣。
    3. 新南向交通津貼:每學年最直接航程經濟艙來回機票各一張,吉隆坡上限 15,000 元臺幣


(三)學校提供福利
         兼職加給:依本校教職員工待遇福利標準辦理,導師加給每月馬幣 430 元;組長加給每月馬幣 530-730 元。
         辦理工作簽證 住宿:免費提供(教職員)宿舍。
         機票:每年一次臺灣來回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
         交通:接機及當地接駁服務。
         研習進修:依規定辦理。
         保險:醫療及意外險。
         其他:員工自強活動、節日禮金。

(四)其他重要事項
     1. 由學校辦理教師之工作簽證,但若未能申辦成功,學校不賠償損失,並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2. 本計畫選聘教師為編制外專案補助身分,教師須自行辦妥國內健保、國民年金保險等,且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無法納入私校退撫。
     3. 上列教育部補助項目,依規定扣除補充保費及相關稅賦後,撥付至教師在臺帳戶。
     4. 學校安排教師兼任其他職務、加班超勤及其他衍生之費用,由學校發給。
     5. 教師之到職、離職、差(旅)假、出勤管理、加班、休假、獎懲及申訴等,依學校規定及當地國法令辦理。
     6. 教師應自行負擔國內外相關稅賦。
     7. 教師應配合繳交辦理簽證及到職等所需資料,繳驗之各項資料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教師自行負責。


附件:
114學年海外臺校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
附件一 教師甄選報名表
附件二 個人簡歷

附件三 報名表寄送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