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5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臺北市115年度中等學校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
| 說明 : 一、依據11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競賽說明如下: (一)競賽日期: 1、初賽: 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由各校自訂日期辦、理全校性比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逕行參加複賽。 2、複賽: (1)國語類: 假本市立北一女中舉行,演說及朗讀採二階段辦理,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則採一階段辦 理。 第一階段訂於115年9月12日(星期六)及13日(星期日)舉行,項目包含演說、朗讀、寫字、作文及字音字形,錄取前12名進入第二階段複賽(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且不記名次成績); 第二階段訂於115年10月3日(星期六)舉行,項目包含演說及朗讀,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前6名,佳作若干名。 (2)本土語言類: 假本市立永春高中(閩客組)及華江高中(族語組)舉行,複賽訂於115年9月13日(星期日),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前6名,佳作若干名。 (3)本土語讀者劇場類: 假本市立三民國中舉行,複賽訂於115年9月20日(星期日),各組各語言錄取優勝前6名,其餘依評分結果列優等若干名。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如下: 1、報名網站:臺北市語文競賽線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s://language.tp.edu.tw/。 2、報名日期: (1)在校生:115年6月15日(星期一)至115年7月3日(星期五)。 (2)新生增額:115年7月9日(星期四)至115年8月7日(星期五)。 3、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採個別報名方式。 (三)增額推薦資格(由該教育階段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年度本市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並以1次為 限,增額推薦者學校需上傳得獎證明) 1、115學年度新生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前一學習階段(國小5、6年級或國中7至9年級)曾獲得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複賽第1至6名,得以該獎項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國語動態項目(演說及朗讀)進入複賽「第1階段」,而國語靜態項目(寫字、作文及字音字形)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則進入單一階段複賽。(註:北市國小之「多語文比賽」需該項目獲「優勝」,且註明為前6名,「優等」則不適用)。 (2)前一教育階段(國小1至6年級或國中7至9年級)獲得全國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特優,依競賽項目得增額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第2階段」(國語靜態項目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均為單一階段 複賽)。 2、115學年度就讀國中8、9年級或高中2、3年級:曾獲得同一教育階段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複賽第1至6名,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年度複賽「第2階段」。 (四)競賽指導員: 每一位競賽員之指導人員以1人為限,並以實際指導者為準,不限校內教師,各競賽項目第一次領隊會議後不得更改指導老師。 三、為避免新生增額報名有遺漏之情形,請各校於新生報到 時須提供語文競賽增額報名詢問表(格式如附件,請各 校參酌使用本表單進行調查,並得依照學校需求調整) ,使新生及家長知悉比賽資訊,以能於期限內完成報名。 四、其餘活動說明請詳參旨揭計畫,倘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 洽承辦學校: (一)國語文類請洽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2-2382-0484 轉300、311。 (二)本土語類(閩客組)請洽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2-27272983 轉200、201。 (三)本土語類(族語組)請洽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2-23019946 轉111、116。 (四)本土語讀者劇場類請洽臺北市立三民國中,聯絡電話:02-2792-4772 轉200、201。 函 臺北市115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齊聲不孤「讀」,共譜語聲美-臺北市115 年度中等學校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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