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甄選類別: (一) 小學部導師 (不限科別) 1名 (二) 中學部化學科專任教師 1名 (三) 中學部物理科專任教師 1名 (四) 中學部英文科專任教師 1名 (五) 中學部國文科專任教師 1名 (六) 社會領域(歷史科、地理科、公民與社會科)擇優1名(需兼行政組長) 二、 應徵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 領有教育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證者。 (三) 資格證件(全部以彩色掃瞄成PDF檔) 1. 教師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如附件一) 2. 身分證 3. 畢業證書(中、英文版彩色影本及彩色掃描電子檔); 持國外學歷證明者,另須檢附經公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 4. 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中英文,彩色影印及彩色掃瞄電子檔) 5. 最近3年的考核通知書及服務證明書 (報名者須至少有3年以上教師工作經驗) 6. 護照影印本(有效期2年以上,個人照片資料及持照人簽名之頁面) 7. 相關績優佐證資料 (四) 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發現, 於聘用時或任教期間發現,仍應予解聘。
三、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採「隨報隨審隨考」方式辦理。 (二) 報名所繳交文件經書面審查通過後,將另行個別通知參加複試之時間一律採通訊報名, (三) 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前項應繳資格證件掃瞄PDF電子檔電郵至本校人事室廖主任信箱: ctshr@cts.edu.my 和 leowbl@cts.edu.my (2個信箱請全部寄送)。。
四、 甄選方式: (一) 由本校組成甄選委員會,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核,合格者由人事主任 email通知進入複試,不合格者恕不退 件。 (二) 書面審核項目: 1. 資格證件 2. 本身或曾指導學生參加比賽獲獎項目(請提供佐證資料) (三) 複試時間:依「隨報隨審隨考」方式辦理,並另行通知複試時間。 (四) 複試甄選與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一、複試方式: (一) 教學演示(含學科專業提問):採線上教學演示,試教單元如教學演示版本、冊別所示,請教師依 甄選科目進行13-15分鐘教學演示,隨即進行學科專業提問。 (二) 面試:約10~15分鐘,包括教學理念、專業知能、班級經營、教學方法、生涯規劃、海外工作配 合及適應。 (三) 教學演示版本、冊別(單元): 1. 小學部(不限科別):康軒版本,國語及數學兩科目(各約7分鐘) 六年級下學期任選一單元。 2. 中學部化學科:龍騰版本,任選高一上學期一單元。 3. 中學部物理科:龍騰版本,任選高一上學期一單元。 4. 中學部英文科:三民版本,任選高一、二任一章節。(以全英教學為原則)。 5. 中學部國文科:國中採康軒版本,高中採三民版本;任選國中或高中教材任一單元。 6. 中學部社會領域:國中均採康軒版本,高中歷史採三民版本、高中公民與社會採三民版本、 高中地理採南一版本;任選國中或高中教材任ㄧ單元。 二、成績計算方式: (一) 教學演示:50% (二) 面試:50% (三) 複試成績依甄選總成績擇優錄取;複試成績經評定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五、 錄取通知: (一) 正取與備取榜單公告於本校網站 www.cts.edu.my,並個別通知。 (二) 凡錄取人員由學校另行通知報到方式與地點,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 獲本校錄取並完成報到人員自民國115年8月1日起薪。
六、 聘約與福利: (一) 薪資、交通津貼、海外生活津貼: 1. 本校聘約採一年一聘為原則。 2. 臺聘教師每年寒、暑假提供來回經濟艙機票各乙張。 3. 若擔任導師或行政職務,另有職務加給(依本校人事規章辦理)。 4. 薪資依本校敘薪辦法支給;並享有馬來西亞的退休金制度(EPF),每月由學校另提撥薪資之12%存入 個人EPF帳戶。 5. 海外生活津貼(教育部補助每月新臺幣5,000元整)。 (二) 福利: 1. 年終獎金:1個月。 2. 考核獎金:依考核結果辦理。 3. 提供單身教師宿舍,上班日提供午餐。 4. 年終獎金。 5. 醫療津貼及全勤獎金。 6. 醫療及意外保險。 7. 研習。 8. 其他依本校人事規章辦理。 (三) 教學活動: 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四) 其他重要事項: 1. 由學校辦理教師之工作簽證,但若未能申辦成功,學校不賠償損失,並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2. 教師之到職、離職、差(旅)假、出勤管理、加班、休假、獎懲及申訴等,依學校規定及當地國法令辦理。 3. 教師應自行負擔國內外相關稅賦。 4. 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 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 格。 5. 因海外學生需求,甄選錄取教師若須安排課後輔導或暑期輔導課程須配合。 6. 本校屬完全中、小學,如因教學需要得搭配跨學部課程或跨科,或教師兼導師、行政工作,請教師需能配 合。 7. 本校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如下(依人事規章): (1) 中、小學導師基本鐘點為16節,每節課為 45 分鐘。 (2) 中學專任教師基本鐘點為20節,每節課為 45 分鐘。 (3) 兼任行政組長基本鐘點為7-8節,每節課為45分鐘。 8. 本校概況可逕自本校網站(www.cts.edu.my)或Facebook瀏覽。 9. 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附件: 1. 吉隆坡臺灣學校115學年度第1次自聘教師甄選簡章 2. 115學年度海外臺校教師甄選聯合簡章報名表 |